A-C-A100/T3型二總線消防應急燈具供電通訊應急照明控制器是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核心(以下簡稱“控制器”),控制器通過CAN總線與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以下簡稱“集中電源”)通訊,應急照明集中電源通過二總線給消防應急燈具(以下簡稱“燈具”)供電并通訊,將各燈具的狀態信息上傳至控制器。
二總線消防應急燈具供電通訊應急照明控制器結構合理、可靠性高、功能強、維護方便以及性價比高,系統界面友好且易學易用。
本設備符合標準GB 17945-201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控制器能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發生火災時,自動接收火災報警系統的信息,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同時顯示屏指示報警地點,記錄報警時間,聲光報警信號將一直保持,直至報警信息消除,點擊“復位”按鈕。報警聲信號可在報警期間點擊“消音”按鍵進行消音。
控制器可對系統內部的所有組件工作狀態進行24小時監控,實時檢測其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包括集中電源、燈具。
當系統組件之間的通訊線或電源線發生短路、斷路故障時,控制器會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在顯示屏上指示故障發生時間、故障設備、故障類型以及故障區域。
自動檢查控制器中所有狀態指示燈、顯示屏、蜂鳴器、打印機的工作狀態。自檢功能分為常規自檢、月檢和年檢,定期檢查電路故障,消除安全隱患。常規自檢方式為所有指示燈閃亮、顯示器、音響器件發聲;月檢方式為上電48h后,每隔(30±2)天應急工作30~180秒;年檢方式為每年應急工作30min。
內置備用電源,主電源欠壓或停電時,備電源自動切換,切換過程中系統保持平穩運行狀態,有效保證系統可靠運行,且備用電源至少保證應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
當系統發生應急啟動、故障等事件時,控制器能自動記錄事件類型,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發生區域以及事件的詳細信息,可在日志記錄中自定義查詢日期及范圍,控制器能存儲事件記錄超過10000條。
為確保系統的安全運行,操作權限分為“管理員級別”、“操作員級別”和“值班員級別”三個級別,不同級別的操作員具有不同的操作權限。
① 額定工作電壓AC220V(85% ~ 110%);
② 備用電源:主電源欠壓或停 電時,維持監控設備工作時間≥180min。
24小時工作制。
控制器通過CAN總線連接集中電源,傳輸距離≤500m;超過500m后,可光纖進行延伸。
控制器可監控燈具點位≤1000點。
繼電器輸出:2組無源常開觸點;觸點容量:AC220V 1A或DC30V 1A。
① 指示燈檢查:主電工作、備電工作、系統故障、故障、應急啟動、自動狀態、手動狀態、消音指示燈;
② 顯示屏檢查;
③ 蜂鳴器檢查;
④ 自檢耗時≤60s。
① 記錄內容:類型、時間、CAN地址、區域、位置、備注等,可存儲記錄不少于10000條;
② 記錄查詢:根據記錄的日期、類型等條件查詢。
① 值班員:實時狀態監視、事件記錄查詢。
② 操作員:實時狀態監視、事件記錄查詢、設備自檢。
③ 管理員:實時狀態監視、事件記錄查詢、設備自檢、系統維護。
① 工作場所:消防控制室內或有人值班的變配電所(配電室);
② 工作環境溫度:0℃~+55℃;
③ 工作環境相對濕度:5%~95%RH;
④ 海拔高度:≤2500m。